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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主体 教育客体
有意识地实施教育作用于教育客体的人。对于教育主体,教育理论界有3种观点:
(1)指教育者,主要是教师。教育者有目的、有糀E划地对受教育者施教,以自身的活动与影响引AE和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,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发挥主导作用。
(2)指受教育者。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具有主观能动性,不是被动地接受教育,教师只是指导者,辅导者。
(3)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。二者都是有主体意识的人。在教学活动中,二者都是主体,又互为认识与作用的客体。只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有层次上的不同。
教育客体
①教育过程中主体(包括教育者与受教育者)认识与作用的对象。对于教育者,认识客体有受教育者以及所教的教材与有关事物。对于受教育者,认识客体有教育者本身的言行和施教影响、所学教材以及有关事物。
②教育对象,即受教育者。教育客体对教育主体的活动有制约的作用,同时也有本身的个性特点和身心发展筧e律。 |